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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比赛包括两方——“Chung”(蓝)和“Hong”(红),双方以脚踢打对手的头和身体或用拳击打对方的身体而得分。比赛分三个回合,每回合三分钟,两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选手可通过下述方法获胜:将对方击出场外,得分最高,使对手被罚分达到3分,或对手被剥夺比赛资格。
比赛开始前,裁判分别发出“cha-ryeot”和“kyeong-rye”指令后,双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赛开始。这属于有直接身体碰撞的激烈对抗性项目,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戴护头、护身、护裆、护臂和护腿。以拳的正面、踝关节以下部位进攻对手髋骨以上、锁骨以下被护具保护的躯干部位,以及以两耳为基准的头部和颈部的前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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