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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来则挑托。
(二)平来则拦格。
(三)低来则斫切。
「注」以上三项,本文自明。
(四)势猛则乘其势以猛还之。
(五)力强则借力而顺制之。
(六)敌力胜于我,则取侧锋而入。
(七)敌力弱于我,则踏洪门而进。
「注」凡来势猛必上重而下轻,先避其势,后乘其虚以取侧势而击之,无不应手而倒,所谓以猛还猛,是在精熟方可,下条借力之法,亦与此同,术语所谓借他千斤力,不费四两功,即此意也。
「注」敌力强,若踏洪门而进,则易于被制,而不能进退取机与变化。
术语通称正入为踏洪门,吾宗则名上中宫,观图式自明。(总释四五六七法)
(八)欲防敌人之足,须注意肩窝,盖用长腿飞击时其肩窝必先耸起,此定式也。
(九)有时偶尔不备,被敌从后突然围抱,可急下半马,先以头向后撞击敌人之面鼻,因被抱时彼此之头部正对准,倘一击不中,再乘势以足向后提去,以取敌人之前阴,无不松解者,倘二击不中,则吞一口气,鼓力周身,猛起肘拐,以冲击敌人之胸肋腹部等处,而敌虽勇,亦难支架不退也,然此特初学之裁解法,倘属名家,有听声术者,虽在暗夜中,尚能有以自卫,不易轻为人制,即被制,亦应变化无方,使敌自毙,盖以用手暗中乘其不备而围抱人者,乃騃特愚人再之所为。
(十)凡与人搏,切不可用手沾实敌人之手或物,盖不实则虚,虚则易于变化,此初学者不可不知之术,若于吾宗拳术,精习有得,则阴阳虚实,神变无方,而此等裁解法,又不足道矣。
以上十法,均通行之裁解术,惟尤有两大端,须学者精心求之。
(甲)为求名家巨手之确有宗法者,悉心学之,先练其常,后精其变,气力兼修,手足俱练,不安小就,苦求大成。
(乙)须自己有悟性,始能进步,人之手足,同具于天,此往彼来,无甚殊异,习之既久,自能随机生巧,凡一切有形之手术,皆成筌蹄矣,学者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