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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对千中国武术内涵、本质、功能等方面的认知、解析,对于我们来讲应该说是一个值得经常思考的问题。面对今天中国武术发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重新思考和探索这些问题,应该是具有一定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因为,我们只有真正认识清无数的本质,特征和功能价值,我们的武术发展、普及和传播,才会制定出明确的目标,选择好普友的路径,采用好传播午段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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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比上,本刊基于媒体的责任和义务,从本期开始我们将利用百限的资源,开设一个全新的栏目――“名冢访谈”,来共同探讨中国式术的相乏问题。
本期访谈嘉宾:苏州大学体育学院 王岗教授
王岗,1965年出生,山西临猗人,博士。现任苏州大学体育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体育学院体育学报研究会理事,中国武术协会科研委员会委员,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民族传统体育分会教学科研部部长。2008年被教育部聘为民族传统体育本科专业规范研制小组专家。出版学术专著9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光明日报》、《中国体育报》等报纸和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
代表性论著有:《中国武术文化要义》、《中国武术技术要义》等。
问:王教授,您好!很高共能和您一起嵌谈中国武术这个话题。近年来,您一直是注中国武术的原点问题研宽,并发表了大量的相关研完报告,社中国武术的原点恩考,应该说您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学术观点和体系。就您的思考清您从文化与体育的视角谈谈您对中国武术的看法。
答:对于武术的认识,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将其理解为“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这一点本人认为是狭隘的,甚至是错误的。中国武术具有“体育”、“运动”的属性与功能,但它不应该单单是“体育”、是“运动”,更不是今天我们所“定义”的“运动项目”。早在几年前我就提出,中国武术与西方体育是一条铁路的两条轨道,他们都有同样的功能和价值,但又各有自己的特征。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强的差异的,这些差异甚至是不能够兼容的。西方体育是一个体系,中国武术也是一个体系,两者不应该有隶属关系。
问:对于您的这一观点,从现在的武术界来看,基本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一致共识。从对武术的概念界定来讲,您能否给我们一个自己的概惫界定?
答:就武术概念来讲,我认为武术应该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文化的,一个是运动的或者是体育的。
筒言之,武术的概念从文化的角度来讲它应该是一种民族化的社会文化活动,即“武术是中华民族文化为理论依据,以技击动作为素材的,以套路、搏斗和功法来练习为载体的,通过传统武术习练和竞技武术比赛来达到陶冶情操、培养意志、弘扬民族文化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
从体育或运动的视角出发,我认为武术应该是一个运动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