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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太极拳有心者无不从老子的《道德经》中汲取营养,笔者亦如此。每每捧起《道德经》都有新的感悟。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这是《道德经》第一章的第一句话。千百年来我们反复诵吟,悟其含义,指导作为。老子在这里提出的“道”的概念,宏大深邃,既抽象又具体。通常人们将“道”当作法则、规律、定义、公式去理解。如南怀瑾先生说:“道,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性的道。”太极拳界在运用老子这段话时,也常常将太极拳追求的最高目标或境界称为“道”,甚至有人提出了“太极拳道”这个概念。
其实,对老子《道德经》的这句话的理解历来是有争议的,争议的关键是由于句读的不同带来意译的不同。坊间有这种句读:“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近人著名学者董子竹先生不仅坚持此说,还猛烈抨击非此说者。笔者也常常将两种句读反复阅读比较,结合自己修炼太极拳之体悟思其含义,悟其真谛。
董子竹认为:道,不是什么法则、规律之类,而是生命力之源,是活生生的东西,是生命活动的整体系统。人,作为生命最完美的载体,可以去“体道”、“合道”,但不可能凭自己的意识去“用道”。
笔者曾有篇文章《从太极拳道说开去》,根据庄子《庖丁解牛》的故事寓意将太极拳分为技――道――艺三个层次,认为太极拳者要逾越“道”的阶段才能到达艺术的彼岸,批判了太极拳达“道”及至的观点。这与董子竹先生的观点有点殊路同归的感觉。
简单说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从不知到知,再从知到不知的循环反复。比如,我们对宇宙的认识只是宇宙整体运行的点滴或部分,于是,人们将认识到的点滴或部分抽象为法则、规律、定义、公理等,其实这都是不可靠的,当然也不是“道”的本身,因为这点滴或部分的背后隐藏着人们还不认识的无尽的“不知”。
知“不知”才是“真知”。
从“知”,到对这个“知”背后隐藏的“不知”,这就接近“道”了。因此,我们所得所行并不是“道”,而是“道”的点滴或部分,然一切所得所行又无非是“道”,是故,“道可,道非,常道”。
“知”也罢(道可),知“不知”也罢(道非),都是对“道”的“体认”,这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逐渐合于“道”,亦即“常道”也!诚如庄子所说,以人们所知道的且运用所知道的东西,去探寻人们还不知道的东西(“以其知之所以养其知之所不知”),这就是“常道”。“常道”不可说也说不出来,只能“随顺”地顺其自然。这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的本意了。
太极拳何尝不是如此?太极拳是以中国古代太极思想为引导,以人类自身意念、气机为统驭,以松沉圆缓、刚柔相济的肢体语言体现技击机势的防身健身运动,因此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人们修炼太极拳,就是修炼这个体系,修炼这个过程。
那么,我们怎样运用老子的思想来修炼太极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