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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
在全国性比赛中,仲裁委员会由7~9人组成。会成员应来自不同单位,必须是精通比赛规则、裁判法和富有裁判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①监督规则正确执行,对裁判员、评判员进行考核。
②当台上裁判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换裁判,但必须以仲裁入多数意见为准。
③如果场上比赛不能正常进行,并且台上裁判不能采取有效行动时,仲裁委员会可以下令停止比赛。
④比赛结束后,仲裁委员会主任需在执行裁判任务的裁判员、评判员和裁判工作人员的裁判证书上签字。
台上裁判
在拳击比赛中,台上裁判是一场比赛的组织者。台上裁判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专运动员的技术、战术的发挥。并且影响着运动员胜负的评定。拳击比赛是对抗性很强的运动,裁判员应精确地反映双方运动员在进攻和防守中的成绩,同时还要严格按照规则的精神,对运动员有意无意所造成的犯规以及动作不合理现象立即进行制止和判决,从而防止创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
台上裁判必须做到:
①严格遵守裁判员守则,正确执行规则,裁判公正、准确;
②控制比赛的所有阶段;
③防止水平悬殊的运动员继续比赛。
裁判的手势
对犯规动作,台上裁判要以手势向运动员示意。下面就手势解说一下:
击打腰带以下,以手在腰间做往下接的手势(掌心向上);
膝部顶撞对方,抬起膝部以拍膝示意;
头部顶撞对方,用手指额前示意;
击打后脑,用手拍自己后脑示意;
肘关节撞击对方,抬臂用肘做顶撞示意;
用手掌击打,用手指另一手掌示意;
下潜过低,用手在腹前下方压示意过低(掌心向下)
击打背部,用手指自己背部示意;
利用围绳弹力进行击打,台上裁判在围绳上做动作示意;
警告手势是一手按住受警告运动员的手,一手伸出食指,示意评判员给某运动员警告。
评判员
台下评判员的任务是严格按照拳击规则的条文精神,根据清晰有效的击打次数和近距离搏斗的具体情况进行正确的评分,同时评定出每场比赛的胜负。
评判员应分别坐在四个不同方向的位置,离拳击台1米,高观众至少2米。每个评判员必须独立进行评分,因为90%以上的比赛以分数多寡来决定胜负,因此评判员在评定谁胜谁负的问题上负有重大责任。为了正确地用分数多寡来判定胜负,要求评判员对拳击有丰富的知识,评判员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每评判三组后,评判员就应更换,如果连续评判五至六组,处于疲劳状态,就会影响评判质量。
作为一名评判员必须懂得拳击的技术和战术,特别在拳击台上出现双方实力相当的搏斗场面时,评判员就要依靠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判断。
其它工作人员
1记录员
记录员的职责:
①检查运动员的报名单。
②检查称量体重的表格是否正确。
③编排比赛次序表,经过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向运动员公布比赛次序。
④给评判员准备表格记载大会实况。
⑤排出个人和团体成绩的总记录表送交仲裁委员会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