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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谈一谈散手道的竞赛规则?
答:散手道竞赛规则的制定,是为了将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及各国分部举办的散手道竞赛项目。归纳为一个具有普遍性和标准性的规则来适用。本规则适用于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及其各国分部,举办的比赛或表演,各国分部如因特殊情况,须修改一部分竞赛规则时,必须上报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认可,使用本国文字所书写的竞赛规则,也必须经过国际武术散手道联盟认可,方可使用。凡参加国际性散手道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①持有散手道段位证书者;②各国及洲级散手道组织推荐者;③有参加国籍或居住该国者;④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⑤有15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竞赛性质
一、个人竞赛:在个人所属的级别内,取得的比赛成绩确定个人名次;二、团体竞赛:按竞赛规则规定,以被录取的运动员成绩之和确定团体名次。
第二条竞赛办法
根据竞赛规模和人数,可分为单循环、分组循环、单败淘汰制。
第三条体重分级
48公斤级以下(含48公斤)。
52公斤级(48公斤以上—52公斤)。
56公斤级(52公斤级以上—56公斤)。
60公斤级(56公斤级以上—60公斤)。
65公斤级(60公斤级以上—65公斤)。
70公斤级(65公斤级以上—70公斤)。
75公斤级(70公斤级以上—75公斤)。
80公斤级(75公斤级以上—80公斤)。
85公斤级(80公斤级以上—85公斤)。
85公斤级以上。
第四条称量体重
一、由检录组提前一天称量体重确定级别,裁判组编排记录配合完成;二、运动员在赛前两小时内到指定地点确定体重(称量时只穿短裤),体重与级别不相符者,则取消比赛资格;三、称量体重时,先由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低于级别时,仍可在原级别比赛;如体重超出级别,在规定时间内降不到原级别时,则取削参加比赛;四、运动员经过健康检查称量体重后,即进行抽签,遇有特殊情况(如本级别只有一人,需升级参赛)应经大会批准。
第五条评分标准
(1)精神仪表态度15分;(2)服装礼节15分;(3)技能70分(包括手、眼、身、法、步、招式、精、气、力各10分)。
第六条散手比赛中的礼节
一、介绍运动员时,被介绍的运动员应成立正姿势向观众行抱拳礼;二、每场比赛开始时,双方运动员以实战姿势站位,各伸出一手相互交叉搭在一起;结束后,运动员互相行抱拳礼;三、每场比赛结束时,运动员不得离开场地,听候场裁(台裁)宣布结果。
第七条道服护具
一、运动员自备红、蓝两种道服、护齿、护裆、护甲(穿在道服里面);二、运动员比赛出场专用分指手套,由大会提供。
第八条竞赛中的信号
一、每场比赛结束时鸣锣通告;二、运动员根据执行裁判的口令与手势进行比赛;三、裁判长处理比赛中问题时,鸣哨通告,中断比赛;四、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告员宣读比赛分数。
第九条竞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