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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学院/袁宇宁
在世界大环境下,竞技体育伦理问题日显突出,而关于伦理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地涉及各个方面。在现代中国文化的转型过程中,随着全民健身的推行,传统武术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契机。武术除了健身价值外,其内含的武德文化在日益彰显的体育伦理中能否起作用,是否契合体育伦理学,现代武术的发展应如何提倡武德,武德对现代社会具备怎样的价值,这些问题日益引起学者的关注。
一、体育伦理的内涵
体育伦理学以体育道德为研究对象,揭示体育运动中伦理道德的本质及规律,属于应用伦理学的内容之一。卢元镇先生认为:“体育伦理学是研究体育道德的学科,是运用伦理、道德观点研究体育领域中体育道德的本质、基本矛盾和各种体育道德现象发展规律的学科。”龚正伟老师将体育伦理界定为:以体育(指身体活动)为中心所形成的各种伦理关系,以及协调处理这些关系的伦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体育伦理的内部基本结构要素包括:体育伦理意识、体育伦理关系和体育伦理活动。由此可以看出,体育伦理学不仅研究专业或者职业体育者,还研究包括从事体育活动或与体育活动相关的人相互之间的道德联系。体育伦理学同样适用于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大众体育以及学校体育,而不仅仅局限于竞技体育。传统武德不论是在大众传习、学校体育,还是在竞技武术中,都在体育伦理学的研究范畴之中。
二、武德的内涵
武德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也在不停地革新,但万变都不离开一个“德”字。在春秋时期的《左传》中这样定义武德:“武有七德,禁暴、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这是对武者自身的道德要求。古代对武德的明确定义虽然较少,但其内容是以儒家“仁义礼智信忠孝节义”伦理思想为核心,依然是对武者道德素养的规范。在现代对武德有这样的定义:所谓传统武德,是指长期以来在习武群落中形成的对习武者的行为规范要求,它协调着习武者之间的相互人际关系,影响着习武者的各类活动。可以看出武德依旧是习武者在处理人际关系、日常行事的行为准则。
三、体育伦理与武德的契合
(一)武德的体育伦理意识
体育伦理意识是指体育活动中具有善恶价值取向的各种心理过程和观念。体育伦理意识主导了运动员在体育竞技中的目的性。只有健康向上的体育伦理意识才能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样,运动项目倡导的体育伦理意识,也决定了其本身的世界认同性。传统武术的武德意识保障了传统武术运动的健康发展,也是传统武术的体育伦理意识的体现。
传统武术的精髓在于其中蕴含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造就了传统武术的体育伦理意识,它在很多武术谚语中有充分的体现。“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这句谚语表明了习练传统武术时德行的重要性,这里的“德”即为习武之人的道德品质。
历来各门各派对弟子的要求都是以德为先,清初的《内家拳法》中就写有“五不可传”——心险者、好斗者、狂酒者、轻露者、骨柔质钝者不可传。所谓心险好斗,说明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比较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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