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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无形资产是指存在于武术文化中的、受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无实物形态、价值不定并能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非货币性经济资源。中国武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积累了自身的无形资产,蕴涵巨大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开发,又进一步推动了武术在国内乃至国外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伴之而来的却是国内外众多企业和团体对我国武术无形资产的滥用、盗用、抢注等侵权行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曾对全球五大洲的1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除中国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在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共发现117项、164个商标品牌,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余项。在欧洲,连奥地利、匈牙利都有“少林寺”,仅美国西海岸就有3所。少林寺武僧团赴日本演出时,日本友人呈上意外的“礼物”:一份日本国内注册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拳法联盟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以及在全球发展28个加盟会员国的查询报告。日本人在善意地提醒:“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正宗少林寺、少林拳究竟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了!”少林网站以及太极网站也在不断地被人抢注,“太极”、“太极拳”、“太极图”也成了人们抢注的热点。现实摆在我们面前,但武术界大部分人士还没有意识到武术无形资产经营开发和保护的重要性,其主要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和市场观念落后,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还不健全。国内外的众多企业和团体正是利用了这些方面的空当和漏洞,看重武术无形资产在世界的知名度及其所蕴涵的商业价值,不断盗用、滥用和抢注。
在经济领域,无形资产一旦被经营开发成为一个品牌,其地位和商业价值在企业资产中即具有不可低估的份额。用一组数据我们可以说明这一点。据英国1997年10月20日《金融时报》载,“万宝路”香烟商标权价值476亿美元,“可口可乐”商标价值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