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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周朝人。在周朝当过史官,之后弃官不做,西出函谷关到了四川峨眉山九老洞修道,著《道德经》,并在峨眉山创立了道教武术盘破门。这也就是峨眉派武术的前身。此后,老子的武学思想便以规范性的、程式性的、门派性的方式推广开来。
《道德经》本质上就是一部“兵书”。一方面,它揭示了“武术之道”,即从“柔弱胜刚强”规律赖以存在的条件出发,建构了武术完整、科学的打法理论,提出了一系列的打法法则和原则,从而使“武打”变成了“武术”;另一方面,它揭示了“德治武术”,即从“道”“德”一统思想出发,提出了武术的道德规范,体现了“德治”的政治思想。
因此,老子是中国武术的缔造者,也是中国“武学文化”的缔造者。老子不仅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也是中国伟大的哲学家、武术家。
对此,笔者撰文《老子是中国武学及武术散打和文化的缔造者》,于2004年9月,已经载人由中国新闻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党政企干部优秀论文选》(卷四)中。而在这里,笔者仅在老子的武学思想对中国武术文化和传统的影响方面,择其要点,罗列出几条理论脉络,以利发扬和光大老子创造出来的辉煌的武学文明。
第一、老子将“武打”变成了“武术”。
在老子的《道德经》中,老子从其哲学理论的高度出发,内在而准确地揭示出了武术中的“一个核心”“一个思想”“七个打法法则”及“诈术原则”。
一个核心是柔弱胜刚强。这就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指的“道”,即“武术之道”。
老子在《道德经》中,开宗明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老子看来,能够通过“物(或“悟”)理”的方法而可以说明、证明的规律,就不是一般性的规律,而是特殊性的规律。因此,老子揭示出了“武打”中的两大规律,这就是“刚强胜柔弱”的普遍规律,和“柔弱胜刚强”的特殊规律。同时,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作为一个特殊规律,是有条件的。正如他所说“鱼不可脱于渊”,就表明了这个思想。
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这个特殊规律是“道法自然”的结果,是可以通过“物理”的方法,进行说明、证明的。因此,老子在《道德经》中为了说明“柔弱胜刚强”也是武打中的一种“道”、一种“规律”,便从自然、社会、政治等方面列举了大量的例子,进行了哲理性的论证和说明。这些论证和说明几乎是贯穿了全篇,比比皆是。
老子揭示的“柔弱胜刚强”规律,正是“武术之道”的核心。
一个思想是“德治”思想。这就是老子所指的“以德治武”的思想。“德”,也是老子的“武术之道”的内在条件。
老子从“道德一统”和“德高道高”的思想出发,提出了在“得道”与“治道”两个方面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特别在“治道”上,老子主要讲圣人要“以百姓心为心”,讲“有德司契”,从而提出了“德治”的思想政治主张。老子这个思想是与“王道”“霸道”思想根本对立的。故“德”成了“武术”的立足点和归宿,讲“德”的结果,也就是在讲“武术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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